封钥

“最后我终会感谢每一次相遇,感谢每一次缘的开始。”

【真遥】银杏还是落了

真琴生贺!虽然已经晚了好多

第一人称视角

“”说的话

1w5+拜托耐心观看!!

OOC严重预警

多多指教





01

在我当上小说家后,我为自己立了两个目标。

一个是写本令自己满意便足够的小说。

一个是在封笔之前写一篇关于自己的故事。

现在我要把第二个目标完成。


其实说是说自传,但我只想记录一下到目前为止我记忆中的人,事,物。毕竟如果把这些只藏在脑子里,终有一天它们会随着我的消散而消散,虽说这样写在纸张上会泛黄会模糊不清,但起码能保留得久一点,不让我意识到那些如同只在雨后出现并且还要特定方向才能遇见的彩虹一般绚烂,难得的记忆会被埋于地底,与我永眠,太不值了。

如果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在纸上而不是互联网上,我承认互联网是极其方便的,是伟大到能够影响时代发展的,但我不会承认它会比纸更能体现某一些事物的时间价值。我感叹电子书便捷的同时也在沉溺纸质书的芬芳,我相信任何人捧起纸质书并坚持到翻开第一第二页后,都会变得安静,它有无穷大的魅力吸引着我们,这是我们无法逃脱的,当然除了个别教科书与偏搞笑的书籍,会让你昏昏欲睡,会让你哈哈大笑。



02

我记得我小学的老师说过,人在十二岁以前是记不住东西的,恰巧当时我听到这句话时十二岁,就记住了。

这句话应是半对半错,仅根据我自己的经历,双亲在我十岁那年就离开了我,我对于他们甚至连面孔都已经模糊了。他们并不像那些忙于工作的父母,他们关系很好,很恩爱,他们总会陪我,在我的印象里是这样。

可能也是在那时,我对我未来的伴侣有了一些想法,对方和自己也要像父母那样幸福。

在父母去世后我是在父亲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姑姑家长大的,当时姑姑刚结婚,还没有小孩,还说“拿我的小侄子练练手”这种话,搞得我以为我是个小白鼠。他们也对我很好,也许因为是新婚夫妇,一开始腻歪得很,在我面前也是,每天都会亲吻,拥抱对方,耳鬓说一些情话,由于他们没结婚前就已经在我面前这么秀过,所以我习惯了,自然就学会忽视。


过了差不多两年,他们迎接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孩子,小孩子出生不得不说是真挺丑的,小脸皱在一起,嘴巴张着哇哇大哭没有牙齿,转念一想我刚出生也是这样就没有什么理由去说这个小孩子丑了。大人们都说当刚出生的婴儿的小手握住你的手指时,能够感受到生命的伟大,我是不信这么俗套的话的,觉得只不过是电视剧,小说中的夸大其词,后来我发现还真是这样。

可能因为一切归功于她是新生儿,什么不知道,什么都没接触过,纯洁无瑕,是一块白玉,是真正的白月光,没有经历过艰难险阻也就没有什么防御,脆弱不堪,连眼睛都睁不开,肉嘟嘟的小手只知道乱挥,碰到什么就会张开手握住,也不愿放开,然后安静下来,除非你自己抽出来,接着又闹腾起来。她很小,我十二岁那年还是有点瘦弱的,绝对不是因为什么没吃好不锻炼,我的怀抱刚刚好盛下她,很乖,还啜着手指,忍不住想逗弄逗弄,但又怕打扰她的香梦,这个小孩子明明什么都没有干,却能治愈心灵,我想新生的生命一直牵扯着人们心中的柔情。

然后她成为了我的妹妹。


姑姑和姑父并没有因为她的到来而把对我的关心分给她,他们一直很努力地让一碗水端平,说实话就算他们真的把关心分走了我也不会很难过,毕竟我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他们还是这样做了。

我妹妹她除咿咿呀呀以外说话还挺早的,比我还早,我才两岁,她一岁半就开口了,当时把姑姑和姑父可高兴坏了,我也可自豪了,那可是我教的。我十五岁那年,她三岁,有一天我在沙发上瘫着看手机,姑姑和姑父出去办点事,就我和她在家,家务活都干完我就休息了,看视频正入迷着,她的小脑袋就从手机底下钻了出来,盯了我几秒就抱着我,咯咯咯地笑,

“哥哥我爱你!”她是这样说的。

应该是姑姑经常跟她说的,姑父比较内敛,不喜欢说肉麻的话,他们不经常耳鬓厮磨。

“我爱你”这句话,除了在电视剧中,我也无法在寻常地方听到,少有的记忆力父母如此亲密也没说过这句话,他们也没对我说过,但我觉得他们应该只是表现在了行动里了而已。

当时我顿了顿,只回答了一句“我也是。”因为我发现我说不出“我爱你”这三个字,小时候我也会跟我父母说,好像,他们会摸摸我的头并在我额头亲上一记,是怎样的神情我已经不知道。我就想易脱出口的“我爱你”应该是小孩子的权利。


不得不说的是小女孩有时真挺麻烦的,缠着你陪她过家家,不陪就耷拉着脸,老委屈了,要帮她梳头发编麻花辫,还不能不好看,一定要漂亮小夹子,但又很乖巧,笑容特甜,很贴心,安慰人特别有一套,只是长大后就不太跟你亲近了也不说是为什么,姑父有一段时间因为这个可郁闷了,“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小棉袄突然自己跑了,能不郁闷吗,换我我也。可能就是因为长大了吧?

在18岁成年那年,我从姑姑姑父家搬了出去,麻烦了他们八年照顾我至成年,该独立了也该离开了,我收拾行李并准备离开的时候,姑姑跟我嘱咐了特别多,姑父拍拍我的肩,我那小妹妹拉着衣服不断向我确认以后会不会回来看她,她一直憋着眼泪装作一点也不难过,红红的眼角已经暴露了事实,等我上了进列车站后,才埋在姑父的脖颈那儿哭了起来,而后又抹了一把眼泪,用力挥挥手,以示跟我告别。

我不禁想笑她傻,又不是见不到,但发现自己眼眶也湿润了。

果然没有人喜欢离别,尽管是为了下一次相聚。



03

大学生活没什么特别的,遇到了几位志同道合的好友,在全家打工,周末也不算太无聊,没有喜欢的人反而被别人喜欢了,都被我拒绝了,喜欢是要双方都一样,按我现在的话说就是“感情需要双方奔赴”。

我大学选的是文学专业,一开始并不是想当作家,只是想普普通通当个老师,工资稳定,假期稳定,一般也不会有什么要紧事,对于不想有什么大作为的我来说,莫过于很好的选择。是后来尝试记录生活,创作故事,因为看到了很多好的作品,惹得我控制不住发散思维,激起了无尽的创作欲,连绵不绝,想去说,想去表达,想去展示,这种感觉在收到了第一个来自陌生人的“喜欢”,便一发不可收拾,从那时我才真正开始迈向作者而去。

原创是很艰难的,一切都基于你的思想,主角,人设,故事背景,主线都是你要想的,怎样将故事合理化,怎样描写得足够绘声绘色,读者会不会喜欢,要反复琢磨,斟酌形容,乐在其中自然就会减少很多压力烦恼。


我所关注文章的发表平台次数愈发频繁,我把这看成了我的“副业”,就像与其说是业余爱好,我更偏向于这是我的一份“工作”,没有签约合同,自我加班自我管理。在平台上也见识到了很多厉害的人,很多很多,将每个人譬作一颗星球,便能组成银河系,我兴许只是其中毫不起眼,没有多少亮光的星球。

在这片银河中,我发现了他,一片星云。


从这里我正式开始和他的故事。连他都没想到会那么早,我从来没跟他说过。

那是他的作品,简单地对故事情节描写的。

只是主人公站在山峰向下俯视而已,我恰好在阅读这篇故事,心中的憧憬与“野心”,由文字得出的画面被完完整整展现出来,甚至比想象中还要惊艳,山峰的风,把他的红色围巾吹起,鲜艳得如同海平面的红日,它终将崛起,在一分一秒里,他的脚印快被风雪掩盖,掩盖他来过的痕迹,可他就在这里,在山巅。

总有几个瞬间,完成梦想的欲望会被无限放大,放大到你认为一伸手就能触及,就能实现的地步,一定能完成,绝对能完成,不过如此,能可以,能做到,信心就这样被树立起来,我也被吸引,在“对”的时间。

自那,我开始关注“她”,【遥】。


看到这个id名自然会认为对方是女生,谁都会这么认为,这点我是向朋友认证过的,我有种崇拜的心情,可能因为我画画其实不怎么样吧,也可能因为我觉得文字所能表达得终究比图画来得少,当然图画表达的比实景来的少,我开始尽力描写,用字词表达出来全部。

如何是成为作家的过程,我就不说了,没什么特别的,另外就是我的确快遗忘那段时候了,没有很辛苦,就是踏踏实实地磨练努力,练出来的,“一战成名”的背后也同样是日月的积累,没什么大不同。

我和他是在秋天遇见的,他说过我像秋天,因为他是在那个时候遇到的我,并且秋天温柔且残酷,我一脸好笑地问他我怎么残酷了,他说他感觉的。


那天春野小姐叫我去她的办公室,别看她只是助理,她是辅助很多人的,听着职位比我小,实则管的比我多得多,我很是佩服她,我的话管理方面没那么好。可能由于我比其他人经验少的原因,她特别照顾我,奇怪的是也没人说她对我的“偏爱”,或许大家是觉得小的就应该被照顾。

我有点迟到了,等我进去的时候已经有另外一个人站在春野小姐​的办公桌前了。春野小姐的第一句话是抱歉,这实属让我没想到的,可能因为觉得她的自说自话会惹到我,事实是她真的想多了。至后日我对她更多的是感谢。

“这位是七濑遥,是这次跟你合作的插画师。”​

我听到这个名字是愣了愣的,毕竟是【遥】​,更让我愣住的是那是位男士,但我立马反应过来了,我跟他一样啊有什么好惊讶的呢?

“多多指教。”​他向我伸出了手,我只记得他的双眼,我已经用最美丽的词汇描绘过千百遍了,让人好不生厌,我却乐此不疲,只觉得那里面藏着万物静谧,后来才发现并非如此。

那双眼睛生得真好看。是我当时脑袋里的唯一一句,无论何时我的形容词还是如此匮乏。

“他就是你喜欢的那个画手哦!”​春野小姐用手作出说悄悄话的架势,实则在场的三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我猜我耳根子超级红,脸也差不多,尽管没有那么崇拜,我不知道,明明他是画手我是文手。过了会儿我才反应过来他的性别,顿时对一直以来把他当作她的这件事感到羞愧难当,尽管其他人也有极大可能认错。

他听到我是他的一位小忠粉后,反而有点害羞与不知所措,第一次真正面对粉丝,还是个比自己高的“壮汉”​,我有点夸大其词了,我没怎么刻意去健身练肌肉什么的,自然长成的,但遥后来是跟我这样形容的,对于他来说,我的体格的确算壮了。

“承蒙喜欢。”​他真的不善言辞,不善表达,四个字可能有点轻描淡写,据遥后来所说,这是当时仅能想出来的词。

​当时只记得自己连忙也开始“鞠躬”,嘴里碎碎说着“没有没有前辈画的很好看!”,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称呼他为前辈,下意识就这么说出来了。



 04

为了和他配合,我受邀去了他的家中,有点偏僻,人也挺少,很适合他。让我没想到的是他有个后花园,满是各种类别的花,颜色不一,有的开放有的含苞,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花其实都有,没有哪个时令会平平无奇,春夏天为盛。

百合,康乃馨,郁金香,玫瑰,月季,满天星…好多,品种杂乱且多,经遥的安排摆放下也不显得参差不齐,没有章序。不仅是种类,颜色同样,红橙黄绿青蓝紫,深浅不一。

我本以为他是喜欢研究花草的,没想到他说只是因为这些颜色和花语而已,遥连这些是什么花都不知道,大抵只听过玫瑰,百合,康乃馨。

“这株是月季吧,怪好看的。”月季跟玫瑰是挺像的,有时很不容易分清。

“它叫温馨。”遥拿着水壶给那几株淡粉的月季浇水。

“诶?”这是有点出乎我意料的,给植物取名真是我没想到的。

“它叫快乐。”橘黄的雏菊。

“浪漫。”酒红的玫瑰。

“思念。”浅蓝的满天星。

“无邪。”纯白的百合。

“厌恶。”青绿的,我也忘了。

“诶?”我知道我的眼睛是绿色的。

“代表而已不是我厌恶。也可以别的意思。”遥敲了敲我的脑袋。

他说到这儿我大概懂了,应该是根据花的颜色,部分结合花语,将不同的情绪,性情寄与花上,他的颜色与情感画等号了,也可以说他用这些颜色将情感具体化,用它们代替情感。

“那我的眼睛颜色呢?”

“…不知道。”看来他还没定义。

那时他跟我讲他还没找到能与爱,喜欢同等的颜色。


遥其实是个不懂得情感,却对此异常执着的人,兴许特指爱情。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单亲家庭,他的父亲与他一样不善表达,比较直接,多相处才会发现是和蔼可亲的,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警惕性在相处之间磨去了,我一直相信着人与人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能够感受到对方的好意与恶意,只是看你如何去解读分析。另一部分是他自己说的,因为身边的环境,父亲失去母亲后没有再娶,自己朋友的恋人是同性,老师在和恋人分手后依旧念念不忘,在他的世界里爱情不再局限于男女之间表白后和睦甜蜜,结婚后育有爱情结晶,年迈后白头偕老了,多了最普通之上的普通。当然还有些许性格的影响,遥比较迟钝,不容易意识到自己一些情绪情感波动,通常都是后知后觉,加上“常年”面无表情,就被贴上了“冷淡”,只是有点呆而已,呆得怪可爱的,你们不知道而已。

记得还住在姑姑家时,楼下邻居爷爷就是退休养花草的,方圆十里的植物基本都归他管,春有栀子花无暇,夏有桂花芬芳飘香,秋有果实累累特甜,冬有傲梅挺立夺艳,附近最大的樱花树也是归他管理,风一吹便有粉色的雨,常听那个爷爷说多少笨蛋情侣都是约在樱花树下互诉心肠的,我们都不偏爱玫瑰,固然浪漫,只是觉樱花粉嫩且可爱而已,跟那时那刻站在眼前的人一样。


正值十一月初,我想如果十一月末去的话,晚秋银杏都快掉光了,还好我在那时见到了它们。

遥的后院是有两棵银杏,不算年轻也称不上年老的银杏,两棵紧挨在一块儿。银杏树不同于其他树木壮实,反而有点瘦弱,树枝也是细长的,也不太会分很多叉,日后银杏的树枝应该会越来越长,树干相对变粗,能够承受得起上头的重量。

那时的气温倏地开始往下降,我不太注意到保暖,所以有点着凉,意识到就开始裹上了较厚的衣服,我宁愿热一点也不想冷着。看着导航绕了好一会儿才到遥的家中,按响门铃没多久他就来开门了,睡衣是单薄的,将围巾披在身上,手上端着杯热牛奶,还冒热气的,应该很烫,并没有到晚秋初冬的时候。

他招呼着我赶快进来,边说近些日子还是有些凉的,边打开鞋柜拿出一双拖鞋,我笑笑表示赞同,的确,毕竟我都穿了与一般人要多的衣服。

“晒会儿太阳吗?天气虽然比较冷但在阳光下就不这么觉得了。”

这种邀请我当然不会拒绝。

在通往后院的落地窗那儿,防止室内与室外温度一致他把落地窗关上了,地板在那块地方变成了榻榻米,已经被太阳晒成暖暖的了,矮脚桌子上有什么都没放的盘子,一旁是乱放的筷子,遥应是在这里吃完早饭,正到厨房弄热牛奶时我过来了。

“喝牛奶吗?”他端着两杯牛奶,明显冒得热气有所不同,遥把那杯热气满满的递给了我。

“谢谢,在这里真是悠闲啊。”我捧着那杯热牛奶,可能是杯壁足够厚,没有很烫,刚好当个暖手宝。

“难得的悠闲时光。”他跪坐在我身旁,呼去腾腾雾气,小小抿了一口,而后试探到可行的温度大胆喝了一口。

我手中的有点烫,吹了好许久才好,一口下去,整个人都暖和了,“是呢。”如此附和道。

再后来我们谁也没说话,就是坐在对方身边,共享一片阳光,它过于温和,很舒服,你知道有个在你周围仅几厘米的存在,不排斥,就算只是第二次见面,不熟悉,交流不超过十句,他就是在这儿,不知不觉与你的周边融合进去,不说话光是呆在对方身边就是惬意的。


这种情况直到我注意到了后院角落的两棵银杏,以及很多不同的植物,基本都没开花所以根本注意不到。

“那两棵银杏是你种的吗?”

“嗯。”

“能出去看看吗?”

“请便,后院有鞋子。”

我缓缓拉开落地窗,犹豫要不要关他又说到没事把窗开着吧,透透风。

“遥不冷吗?”

“我不怕冷。”

两颗银杏正金黄,在阳光中又泛着光,扇形的叶子影打在地面上,晃啊晃,似乎扇动了风,风来了,吹落了这些“罪魁祸首”,它们太轻了,左右左右飘飘而下,聚集在地面的叶形成了金黄色的地毯,很美,不愧于是大自然。

“站在这两棵银杏下谁都会很美,无论是人于树还是树于人。”遥换了件外套,他也怕着凉。

“但人不知啊,人只知这树美。”树叶无意间掉下来,我伸手接住了,拿它盖住了视野,阳光不再刺眼,能看清叶子的脉络,从一处散开,我转向右侧移开叶子,于是就看到了他,还是抬头望着那棵银杏树,叶子又落了,他也接住了,却立马移开树叶继续盯着银杏的金黄,喃喃着真美。

人只知树美,却不知己更美。

他真的没意识到自己的美吗?他可真的是个迟钝的人。

我承认,那时候就心动了。我也太迟钝了。

我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可事实证明给我它是真实存在的。



05

在他跟我说他找到爱与喜欢的代表色后的三天,我们成为了恋人。是他“鼓动”的我。

遥边跟我说着一只手又抚上我的脸,想触碰我的眼睛,又把手缩了回来,无奈说着“但我得不到”。我当场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太直接了。

我自己意识到这份情感的存在后,同样犹豫着,这种喜欢并没有得到普遍认可,它并没有从很久很久以前一直持续光明到现在,与所谓的“传统”,是相背驰的,这种喜欢的存在是认证了爱的无理由性,可能性,爱是没道理的,爱是无关性别的,爱是有关一个人的,爱是有关那个人的全部的,当然我当时还不到“爱”的地步,我只是被他吸引所致的喜欢。犹豫的时间够久,因为并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没有任何的经验,连异性都没有,更何况是同性,我看的更多的都是感情基础稳定的恋人们,也不多。我本以为遥相较于我会更“开明”,毕竟他的朋友就是,我是见过的,怪甜蜜的,跟我随时热恋期的姑姑姑父有的一拼,遥那时是习以为常的态度。

“你,喜欢遥吧?”一针见血,我被吓到不知该如何承认,眼神,我猜测他是因为我的眼神感觉到的,眼神在遥身上逗留的时间过长了,每次我都能事后察觉,每次我都提醒自己收敛一点,然后果断放弃抵抗,喜欢一个人就是该死的收敛不住。

“不要怕,加油吧。”像是一句前辈对后辈的劝慰,又像是一个另行者对自己的宽慰。

下一个问题就是,他会喜欢我吗,怎么可能那么凑巧呢。暗恋者的卑微感同样缠绕在我身边,我终于明白那些暗恋者的心情,也懂得了为什么就算鼓励他们也没什么起色效果,被暗恋者是束光啊,被暗恋者神化,天上明月,何时才能接触。对他,那是想触碰却又收回的手,无数次尝试逾越的朋友关系,终究又在朋友关系的胁迫下退回线后,莫名成了禁区,本不应如此。

所以他抚上我脸颊的那一刻,内心激动到不行,暗恋者与被暗恋者的心灵相通,总能引发血的涨潮,遇见一个人不容易,认识一个人不容易,熟悉一个人很不容易,喜欢一个人不容易,两情相悦更不容易,与你相遇已经幸运,和你相恋好比夜晚抬头恰见流星飞过。

我没想过能和遥在一起,从来没想过,从来没奢望过,他鲜少表现情感,他也说过他不曾喜欢过人,他想过自己应该无法拥抱喜欢,后来他哭着抱着我说原来自己也可以喜欢一个人,笑着说因为我他终于拥抱了喜欢。原来于他于我,彼此都是重要的人。


我们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的喜欢,第一次的恋爱,经验基本都为零,在确定关系后的一天再相见聊起工作,才恍然想起我们之间的关系好像改变了,那时拥抱在一起,心脏的跳动一左一右逐渐变得同步,连最后的晚安还依依不舍,不由自主,不约而同我们都扭过头红了脸。之后的每次不经意的触碰靠近,都格外注意一吐一息的热度,心思全生在对方身上了,那一天的工作出乎意外地没有完成。

没有前科,没有经验,没有导师,我们是我们,有专属于我们的相处恋爱方式,别人不懂,不理解,不明白的方式,我们像呀呀呓语的婴儿,磕磕碰碰的找着那条道路,只有我们能走的路,怪难的。

该如何去相处,该如何去适应,什么时候可以牵起他的手,自己的手蠢蠢欲动,我想着手会不会粗糙,上面的老茧很厚,因为我一直坚持的是用实打实的水笔写下文章,大拇指前端,中指末端,甚至食指前端也有一点,大拇指在屏幕上打字都有敲击声,他的手又是怎么样的,我从未触碰过他的手,只是看过,向上拿东西时食指前伸的修长,因纤细而形成皮肤上骨的形状,没想到的是他还保养着指甲,说是怕倒刺以及有些指甲嵌进肉里疼的,我也在意他的想法,他愿不愿意,会不会觉得这时牵手依旧为时尚早,我是第一次恋爱,我什么都不懂,反复纠结能想到的一切。

直到遥把自己的手默默放入我的手中,怪凉的。

他只说了一个字,“冷。”,头别了过去,明明我在见面的时候给过他暖宝宝。

我没说什么,或者说我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握紧了他的手,然后我看也不敢看他,偷偷瞄几眼,遥低着头,也会偷偷瞅我一眼,他的手跟我比起来其实差不多,我也就手掌略微大一点。

我也曾经这样握过我那小妹妹的手,毫不意外我不会像今天这样犹豫,紧张,害羞,都是牵手。

因那以后,我们都是悄悄牵手。


只是后来一次回家路上,遇上的下班晚高峰将我和遥冲散了,人与人之间的拥挤让我动弹不得,也让我无法发现身边的人早已不见,根本来不及反应,被人流引导着方向,借着身高优势我企图找到他,可是人太多辨认不过来,我开始担心他的去向,又冷静地想着大家都是成年人没必要如此担心,然后我听到他呼喊我的名字。

“真琴。”他似乎是凭身材偏瘦,好走动,一点一点向我这里挤过来的,双手紧撰着包的带子,有点弯下的背。我义无反顾地牵起他的手,不听别人的议论和他的惊讶,人流太容易把我们给冲散了,我不想放开他。


在第一次亲吻后我们开始同居生活,我主动弯下腰,搂着他,从嘴角亲吻到唇,止不住想亲吻他,深吻下去。

听说接吻的两个人心跳会同步,的确是,我先是感觉到他的心跳紊乱,我的心跳加快,之后他渐渐平静,我慢慢下降,最后趋向一条直线,咚,咚,咚。

吻毕遥的眼睛有点朦胧,也还在喘气,手揪着我的袖子管,变得皱巴巴了,我已经把他靠在墙上了,用手护着他的头,因为缺氧他的确有点脱力,这是第一次亲吻我们都凭着本能,去贴近,去配合,去缠绵,耳鬓厮磨,依依不舍,并非没你不活,但就不愿离开。

“住过来吗?”遥调整好呼吸后这么问我。

“好。”我再次俯下身。

顺理成章。

我是一点点搬过去的,不是一下子大包小包手中拎,先是衣服以及一些日常用品,再是部分书籍手稿,然后是必需的大型家具,斟酌来斟酌去,也只移过去两个懒人沙发,最后整理些零零散散。

“两人份了呢。”

“是的呢。”

“以前这里的一切都是单独的,除了那两棵银杏树。”遥煮着热牛奶不断搅啊搅,他家里的牛奶是几乎不间断的,早上一杯暖胃,晚上一杯安眠。

“现在我来了。”

“对,你来了。”他没看我,笑了笑,温柔,跟银杏一样,它在风中摇晃,扇子已经开始变色。



06

遥总是比我先起床,等我洗漱过后,他总是穿着围裙把固定放在厨房门口的小台阶搬到放牛奶的柜子下前方,他够得着,但是看不到,一开始我会走过去帮他扶着小台阶其实可能不需要扶,后来有一天我就跟他说以后我帮你拿吧,请拿这点时间叫我起床。

“我希望我每天第一眼能看见你然后跟我交换一个早安吻,就像你每天第一眼看到我偷偷亲吻我一样。”我属于早上先脑袋有意识再拖拖拉拉唤醒身体那种,遥对我做了些什么小动作我知道得一清二楚。

“那我希望你每天晚上就算是工作也要在我旁边。”我是个夜猫子,总喜欢晚点工作,晚上的昏暗总让我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思绪。

“有打字声,我怕打扰到你。”

“没事。”遥总喜欢依偎着我然后缩成一块儿,特别是秋冬,春夏就微曲着睡,应该是怕冷,我成了他的热源,那我们没有同居以前他是怎样在秋冬天寻得温暖的呢?缩成一块儿闷在被子里慢慢等温度升起?他的手脚尤其冰凉需要多久才能达到适宜的温度?我睡下后不禁直接把他拥入怀里,他的呼吸平稳而绵长,睡着的人总显得脆弱不堪一击,没有一点防备,闭着眼睛,全身放松,没有抵抗能力,没有记忆能力,没有反应能力,保护欲占有欲由此而生,我常常都是握着他的手睡着。


他有专门的工作室,自打我来了后那里多了一张桌子,还有两张懒人沙发。遥不喜欢穿着外套,所以一直披着围巾,藏青色和海蓝色相间,他是蓝色系的男孩,用男孩形容不太适合因为我们都已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两三年,早已经没有少年的锐气和锋利,尖刺早被替换,他随心烂漫,天真平淡,放下画笔要么瘫在懒人沙发上,要么走向窗边,看两棵银杏,太阳下,风中,雨里,它太美了,吸引着他,他也太美了,吸引着我,我也会过去,跟随他的目光,我不懂他为什么如此钟情那两棵银杏,我其实不懂他,我并不是个艺术家,我只是个想用文字表达的普通人,他是,遥的工作室里,墙壁上不乏一些真正的艺术品,当然不可能有那些在博物馆的展品,是来自另一些画家笔下的,古典与现代,讽刺与赞美,光与影,杂与单,种类煞是丰富,与那些花儿一样令人遐想,遥作为其中一员,他用画笔,描述万千,代替文字,代替心里,代替万物,抽象,夸张,拉大,放小。他从不会用言语文字去说,一味有着自己的话,以及那些色彩。

“我们之间是没有隔阂的。”言下之意是我们两个的世界是相通的,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我只管相信他,“不然你是怎么让我喜欢你的?”确实,我低头笑了笑。


生活一直很安定,共住一套房,共用一张床,共吃一盘菜,我彻彻底底融入了他的生活,仿佛我本就于此,自然的不能再自然,没有什么风浪滔天,少有拌嘴,只有一次的吵架。

我身边的人都说恋人之间没有吵架是不可能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都是正常的,我和遥三年以来从没有过吵架,顶多算有过分歧,第四年迎来第一次。

我已经不记得是因为什么而吵的了,大脑为了不让我每每想起便难受特意筛过了,吵得挺凶的,也说了一些难听的话,遥最后拉开门就跑了出去,关门的声音特别大,我觉得可能连隔壁都知道我们起了争执,“嘭!”回响了好久,我立马就蹲下了,立马就冷静下来了,那个声响实在太大,刚好切断我愤怒的情绪,想来的确是我的错,是我先把声音提高的,把遥吓了一跳,他兴许是没想到我会这个样子。第一反应是抓起钥匙冲了出去,他只披着一直披着的围巾,连袜子都没穿,拖鞋也没换,睡衣很薄,他身体比我稍微好点,不容易生大病,但有些小毛病总爱找上他,还是晚上,太黑了我怕他找不到路,我得跟他说对不起,于是我也冲了出去。

我去了家的方圆几里,也去了遥的朋友家里询问,去了他喜欢的地方,哪里也找不到,没到24小时无法向警方求助,最终我是在回去拿手机联系他人求助的时候发现他在家门口,就蹲在地方哭泣,他没带钥匙进不去,我找了多久他就蹲了多久。我脱下衣服跑过去给他披上,遥听见我的声音抬起头不管什么就抱着我,嘴里自顾自喃喃着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落泪着,发抖着,害怕着,就仿佛我们真的会永远分散。

我只能顺顺他的背,摸摸他的头安抚说没事,你不用道歉,是我的错,对不起,外面冷我们进去吧,他的手触碰到了我的脖子,冰凉的,他回了声嗯。

他很快就不哭了,应该是看到我在这里了,平常是温柔,坚韧,烂漫的人就样哭泣了。我问他去哪儿了,他说他只是隔着墙看那两棵银杏树而已,叶子已经黄了一半,刚想回去,就看见我跑了出去,以为我再也不回来,被他气走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想,想的是我会离开而不是也去外面冷静冷静,我也不知道当下该说什么好,只是再一次抱住他,又念了一句对不起,下次不吵了,他沉默片刻,也说着对不起,让你担心了,然后我们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第二天早上,一切如初。

我想这是导致我们现如今的原因,第一次吵架,如何让一场吵架变得似一粒尘灰一样容易被吹走且不留痕迹,我们都没学到,最终变得哎任何人都小心翼翼。



07

世人说过七年之痒,是由于人体的细胞不断死亡和更新,而每7年累计全部更新一次。细胞是有记忆力的,遇到开心或者难过的事情,它们会默默记下,成为细胞的记忆,如果同样的情绪再次出现,细胞会接收到,而持续下去,人体的细胞其实一直处于新陈代谢当中,一般它们要7年的时间完成这一过程。如果反应不再出现的话,那么7年后,没有一个细胞会记得,如此可能细胞中对当初的爱已经完全失去。当然已经有人说过了,这种说法其实是不正确的,因为人类细胞更替乃正常的新陈代谢现象,这与人的感情无关,人的脑细胞与脊柱等重要部位是不会更换的。但仍然有许多恋人,夫妻便是在第七年分开了。

对于这我是存半信半疑的,科学论证上确实说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但实例又论述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从另一个角度就是在情感相处中的倦怠期。

我从未想过我和遥也会这样。


七年,足以将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磨砺成成熟稳重的男人,足以将一个可爱单纯的少女打磨成知性优雅的女士。

我本以为同性的我们所要面对的最艰难的事只有他人的不理解,不看好,刀锋般的评论,没想到还有时间。

我们逃过了世俗,却没逃过时间。


第五年的我对他第一次说了我爱你,尽管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还说出“爱”这个字,我确定我从始至终都喜欢着他,但还有别的,除了喜欢还有别的隐藏在我们之间,我无法确定是不是爱,依旧是趋着本能,我想我爱他,我想我爱惨了他,我还是那么不想离开他,我还是那么想让他一直在我身边,一切都带着我的“自私”。

我鲜少跟他在同一时刻睡觉,我对他说了句我爱你,遥愣了愣,他其实跟我一样不确定,他应该比我更不确定,也还是笑了笑,回了句“我也是”,“我爱你”这句话像是本应该就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逐渐插入每一句晚安之前,每一个吻之前。

我突然意识到了“爱”这个东西,我太沉浸于恋人的关系中,却忽略了维持这层关系下的“爱”,在我说出“我爱你”的那一刻,不对,应该是在“我喜欢你”的那一刻,它就开始存在并生长,它应该在我说“我爱你”的那一刻之前爆发,它应该促使我说出这句话,我开始怀疑自己,我是真的爱他吗?是真的爱他,我表达出来了吗?不能口说无凭。

我敢肯定他的一句“我爱你”和我那小妹妹的一句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温柔实意,一个单纯真切,为什么呢?我不清楚,应是表达的情感不同还是表达的方式不同,我是如此猜测的,于是我开始寻找“爱”的表达式,不同以往,这是我一个人的旅程,不知道起点始于,不知终点止于,不知向何去,不知路颠簸。

是否是再心细一点?是否是再多关心他一点?是否是再多考虑他一点?我自知已经够好了,但又觉不够,我表达的他真的懂的吗?这使得每天的“我爱你”都有点变了味儿,渐渐从真情实意变成了机械化程序,让我不清楚说这句话的含义,每天都成了固定指令。变得患得患失,敏感至极,他一点点的小不同我都能捕捉到,神经二十四小时基本无间断的高度警惕,这样说些许有些夸张,但不可否认人在回忆时都会莫名把一件事放大化,使得再小的事都变得“惊天地泣鬼神”。我进行了无数次反思,针对这件事,我不应该这样做而应该那样做,这样做的后果与那样做的后果我分析得头头是道,俨然像个分析专家,那段时间,我的写作因之更加深化与细节化,是福还是祸?我不知道答案,终是感觉自己无知了。


第六年的我带着他去见了我的姑父姑母以及我过世的父母,他也带着我去见了他的父母。我们双方的家长早就知道了我们的恋人关系,只是我和遥都是过年有空,并且都是去陪了自己的家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没有见过。

这里就不讲家长们一开始知道的过程了,都是从惊讶到“反对”到接受的。我这边还好,因为我妹妹她是不反对同性恋的,同时也支持这类人站起来,呼吁大家去接受的,说着“敬健康与爱”,姑父姑母自然会有点耳濡目染,但还是怕我收到伤害,由于我绝对的坚持,他们是支持我的。

遥的父亲那里有点曲折,他们父子为此大吵一架,最终也还是和解,当时我提出和遥一起去的,我觉得这应该是两个人一起去面对的,但他坚持希望自己一个人。

“我需要和他好好谈一次。他是我的父亲”

“请相信我吧真琴。”我自然无条件相信他,他是我的爱人,除了家人我必须相信的人。

最终不用说都知是和解,两个不善言辞的男人终究敞开心扉,毕竟是父子,况且,哪位父母又舍得不让孩子去拥抱幸福。

我以往只给他们看过遥的照片,是有次他在看银杏树,我怕下的。

“我嫂子好美哦!”

“什么嫂子啊…”这种叫法四舍五入等于说我和他结婚了,我只能内心叨叨着“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就算我的妹妹已经十五岁,是个高中生了。

她很激动,终于能见到“真人”了,手机上给我狂发消息问什么时候才能到,到了没有,怎么慢,我顿时感觉失了宠,明明她以前也是这么问我的,这份激动从我和遥刚上高铁到下高铁,见到遥后激动转化为了热情,热情变成了好奇,跟个十万个为什么似的,就算从我这儿听了这么多关于我和遥的故事,也很好奇地问遥有关这些故事的问题,想从另一个角度去剖析我们。姑父姑母似乎很喜欢遥,对他是万分的好,还这么评价的说“遇到遥真是你的福气真琴。”我有点怀疑我是不是他们亲侄子。

我带他去父母的墓前,我让他在旁边帮我拿着东西,自己收拾一下,一边收拾,我还一边半开玩笑的说着我带着媳妇过来看你们啦,他是不是很美?我没有说错吧?遥拍了拍我的头示意我好好说话,于是我就合上手,心里念叨着,父母保佑我们不再分离,当我回头看时,遥也闭着眼,他是怎么想的呢,会和我一样吗?换作以前,我大概就不会在意了。

遥的父亲不苟言笑,他和他的父亲实在太像了,跟一个模子里刻出的一样,有种说法其实是儿子像母亲,女儿像父亲,可能因为遥没怎么见过他母亲,所以比较像父亲。

我也总算知道遥的好外貌是哪来的,果真是遗传他母亲。客厅里有摆着他母亲的遗像,整齐捆扎的秀发垂于肩膀,眼神温柔。微微地笑,像里的人是如此端庄,优雅,我已经能想象得出假如她依然在世,一颦一笑是何等惹人亲近,温暖,如今只有两根香缓慢地烧着,飘烟升天。

我想我要感谢她,她把遥带到这个世界。

“我还以为哥哥你们会很亲密呢…”我那小妹妹也才高中生,天真的认为恋人之间自是亲密不同于他人,其实不是的,但也实实在在把那时的我问到了。

我和遥,确实不像以前了,尽管大部分相处模式还是和以前一样,他每天早上还会给我早安吻,我照例拿下柜里的牛奶,会在天气降温时为对方披上毛毯,也会依偎在一起小酣,只是我自觉越来越不懂他了。

不应该如此的。遥总是看着那两棵银杏树,有时甚至一看便是一下午,坐在榻榻米上,喝着一杯茶,执一片银杏叶,想时间之变化,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它们靠得好近。”“树枝都碰在一起了。”然后仰头看我,他总是能精确知晓我来的时机。最近他说的,是“开始分开了吗?”

后来经我观察,两棵银杏树没有任何变化。


第七年我们去了法国,法国人以浪漫著称,这是我们七年唯一一次出去旅游。

埃菲尔铁塔,建筑史上的技术杰作,说实话,我只是想跟遥出来而已,并不想呆在家里胡思乱想。遥很懂艺术,在所有逛过的地方,他在卢浮宫,很有耐心地,把所有名画与雕塑一幅幅,一个个看过去,他宛若是画中的人,在其中,在其中的年代环游,体会到了那时候的人情世故,他在欣赏,他在沉浸,他不同于我们这些不懂得不了解艺术的普通人,用高尚崇敬的眼光去面对这些记载无数的作品,但也只在那幅《蒙娜丽莎的微笑》前驻足许久,喃喃一句真美,里面名为“蒙娜丽莎”的少女何其生动,略显臃肿的身材恰到好处,亲切,就这么活生生体现出来,没有浓妆艳抹,只是简单的微笑,美丽是最基本的,往上点想透露出的是万千情感,到底是在笑,还是在无奈,感叹于世态吗,神秘,因为不知道笑容的背后到底是什么。他喃喃的不该只是蒙娜丽莎的笑,而是别的,这我便道不明了,因为我不明白,我看到的终究于他而言太过浅显。

他说他想去巴黎歌剧院,我就陪他去了,为的是去听一场音乐剧,名为《歌剧魅影》。我并不感兴趣,全当为了陪他,遥津津有味,看到他如此感兴趣,我也就无所谓,只是看着看着就打哈切了,于我来说可能真的无聊,于他来说相反,结束后仍在回味,无法脱离,跟我讲着一些里面极为精彩的片段,极致的浪漫,挥之不去奇怪的感觉,他一下冒出了好多话,我不断点点头还附和着几句,事实上我压根不记得,它没有在我心里留下任何波澜,我不知道我装的够不够真,他有没有看出来。

走之前我看了一眼那两棵银杏树,已经完全泛黄,盛的,扇子在挥动,在跟我说离别。



回来之后,他向我提出了分手。

我同意了。

我收拾了行李,定了个酒店就搬了出去,仅用了两个小时左右,我把那些沙发就在那儿了,他腰不太好,坐着那个沙发比较舒服。

走之前我看了一眼银杏,它莫名的落光了,树枝上令它引以为傲的扇子没了,特别突兀。

我想抽我自己,疯狂地揪着我的领子问我自己为什么要答应呢,你难道不爱他了吗,你为什么不爱他了?

那是我寻找“爱”的表达式的第三年,我找不到,可能是我又发现了一些我们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与差距,我们是有隔膜的,这层隔膜牢牢把我的路给挡住了,把我的一切挡住了,我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不清楚我是否爱他,它太淡了,淡到一挥手就散了,散得绝情,也跟我一样绝情。


第二天早上我从陌生的地方醒来,没有熟悉的早餐味道,没有那个人的一句早安和一枚亲吻,我不需要再帮谁从高处拿牛奶,不需要暖谁的手,不需要对谁说我爱你,跟八年前的自己一样,孑然一身,只是我感觉前所未有的空洞与孤独,毕竟我过了那种生活整整八年。

出乎意外地我的生活很快回到了正轨,迅速找到离工作室较近的单人公寓住下,收拾完一切后,打开电脑工作,没一会儿我就有点倦了,走向窗户往外眺望,再没有那两银杏树,是无尽的樟树,满眼的绿,只不过我的眼也是绿的,透露不出其特别。

之后一个月,我都很正常,正常到朋友怀疑到我不正常,与相处七年的恋人分手了,一点波澜都没有,搞得我觉得自己太过薄情,其实没有,我看到了银杏叶,我想到了银杏树,我记起了银杏树下的他,不管过去几年,每次他现在银杏树下我都会感叹一句他真美丽,他不知我知,第一年是神秘的,第三年是可爱的,第五年是熟悉的,第七年是亲密的,无人知晓的亲密,只有我们知道,我忘了我们应该走自己的道路,有自己的专属色彩。

我忘记了我们已经相处了多久,久到我们对对方都知根知底,已经没有秘密可言,我们接受了全部的对方,忘了爱就是爱对方的全部,喜欢只是喜欢一部分的光鲜亮丽,他知道我的懦弱胆小,我知道他的害怕惶恐。

我忘记了爱是由平淡而来,我忘记了爱有时就是没有激情,我忘记了我们不再是24岁,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我们,已经七年了,足够了。我们相遇时太年轻,什么都不懂,所以不知道爱是什么样,怎么能称作爱。


不知道什么是爱的我们就这样离开了对方。


我们明明还爱着,我明明正爱着,可我没有勇气再去说了,为什么自己要如此绝情。


我听说可以借酒消愁,于是我第一次碰了酒,我并没有夸张,我很早就遇到了遥,遥是不允许我碰酒的,他说酒很恐怖,虽带给心理上的麻醉,但带给生理上的不适,我一直相信直到现在,所以我碰了,我管不着那么多不适了。酒精的刺激很让人上瘾,进口是苦的,回味是甘的,过喉咙是刺刺的,第一口确实不好,可一旦有第二口就停不下来,脑袋也喧嚣着,喝下去,忘了一切,消愁消愁,只是为了断片,忘掉现在储于脑袋中那些“多余无用”的记忆,一并抛弃。

忘不掉。

酒后告诉我忘不掉。

我昏昏沉沉起来,果然不适,更疼了,我想念早上那杯热腾腾的牛奶了。

想哭,眼泪已经出来了,可除了我自己能擦掉也没有别人帮我擦掉了。

我觉得与其喝酒还不如大哭一场,他说过哭是没用,但我们需要哭来发泄情感,所以哭没有错。

哭再没用这是都得有用,我使得这场泪雨与我和他的时间一并停止。

我坚信我直到现在还爱他,但我踌躇于是否还能说爱,因为我只想对他一个人说我爱你。

我相信世上只有他值得我那么去爱。

这太绝对了不是么?我认为爱就是这么绝对。我应爱他的一切,而非只爱他的美,这是我所学到的。

爱是广阔无边的,它从不只占冰山一角。

银杏终究是落了,落得干脆利落。

银杏树已经长出了新叶子,尚且还是绿色的。




过去了一年,我又见到了他,他依旧如此美丽,我形容不出的美丽,让我久违的心依旧怦动,他约我去吃饭,我答应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反正把那份爱藏着吧,它不应该成为负担。

祝我好运。




END.


“故事结束。”

“诶?那最后结局呢?他们重归于好了吗?”

“嗯…生活是美好的童话,也是残酷的现实,我只能这么跟你说了。”

“妈妈好狡猾!”

“因为我也不知道结局啊。”


谁知道呢。

只有他们。


FIN.




碎碎叨:

迟来的生贺。

我本来上星期已经差不多了,结果忘整改了拖到了现在抱歉真琴!!

这是我去年就构思好的,到今年才发。

最后结局我本来打算直接订be,但我后来觉得光be不好玩直接来开放性结局,欢迎大家来提出自己关于最后结局的拓展与想法,是复合亦或是就此离别,哪个我都觉得说得过去。

主要就是,可能表达了关于因为无经验最终因时间长久而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也不知道我怎么想出来的。

高中太忙啦住宿也挺苦,以后应该就是八九不离十逐渐暂时停止写文这样的,不过没关系我封钥汉三是会回来的!

然后接下来我应该就是写之前一位小可爱的点题了,也欢迎其他点题!对了我只写清水,嗯

最后谢谢观看!

非常感谢!

谢谢!

谢!

就酱!下次见!

感谢观看!

(半夜还看文的小可爱记得快点麻溜去睡觉了,不过这个点应该也没有人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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